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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律师

2000-06-05 来源:生活时报 赛诺爱 我有话说

私家律师是“公民常年法律顾问”的简称。是指律师接受公民聘请以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达到维护该公民的合法权益的目的而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活动。

当今社会生活的特点已具备了私家律师产生的条件。这反映在以下方面:

首先,公民的个人收入增加,为寻求法律帮助提供了物质保障;

同时,公民早已不仅仅是婚姻、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是商事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借用律师的“外脑”已成必须。

另外,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律师不只是为了打官司,更重要的是避免打官司,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一职业的广阔前景是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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